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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饰佩戴的“四大罪状”

日期:2008/10/29 来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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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佩戴珠宝首饰时,千万不要触犯的四大“罪状”有:

    1.珠宝超载:如果你已经佩戴了一条十分醒目的项链,那耳环就简单些,反之亦然。如果你喜欢在手腕上戴层层叠叠的手链和手镯,那么上面就只戴一件好了。

    2.在脚上搭配珠宝:脚链或者脚趾环对于奇特的或保守的衣服纯属多余。

    3.戒指戴满手:大个的戒指应该单独佩戴。你可以多戴几个细小的戒指,但一定要将它们限制在无名指与中指或小拇指中的一个上。

    4.参加晚间活动还戴平日的普通首饰:尤其是天黑以后的晚间聚会或活动,不要戴平时的简单首饰,用有设计感和醒目的珠宝取而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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