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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部分不合格珠宝被曝光

日期:2008/07/11 来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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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2008年度流通领域金银珠宝监测结果不合格名单周大福集团周大福珠宝金行、廣福珠寶金行六福珠宝不合格被曝光

 

    号称“18K铂金镶玉吊坠”铂金含量却为0,“玻璃”被标称为“水晶”。省工商局公布了近期对省内流通领域销售的金银珠宝的监测结果,不合格率高达64%。广州市天河城百货有限公司出售的一款18K金钻石戒指就因含金量不合格被通报。

    省工商局抽查了广州、梅州、东莞、中山、揭阳和潮州6市79家珠宝经销商经销的产品共300批次,合格率仅为36%.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标识和饰品质量,一些企业存在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现象。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18K金含金量必须≥750‰,而此次抽检的部分18K金饰品含金量只有580‰、695‰,潮州市湘桥区荣泰丰珠宝金行销售的“荣泰丰750白镶玉戒指”含金量只有580‰,比标准值低170‰,是典型的虚标含金量。一些企业利用外观颜色相同的特点,把“白K金”标称为“铂金”,铂金价值要比白K金高一倍,如揭阳市中银珠宝金行销售的“18K铂金镶玉吊坠”铂金含量为0,故意欺骗消费者。

    还有一些珠宝企业用不规范的标注来欺骗消费者。他们把低值宝石标称为相对高值宝石,如把“玻璃”标称为“水晶”;把“染色石英岩玉、东陵石”标称为“翡翠”;把经处理的宝石当作未处理宝石,如把“漂白充填染色处理翡翠(C货)、漂白充填处理翡翠(B货)”标称为“翡翠(A货)”;把人工合成宝石当作天然宝石,如把“合成立方氧化锆”标称为“锆石”。本次抽查镶嵌饰品中有个别钻石饰品标称级别与实际级别相差较大,如潮州市湘桥区金马珠宝行销售的“18K金钻石吊坠”,标称净度级别为“VVS”级,实际检测结果为“SI”级,相差2级,品质严重不符。

    另外,在番禺市桥的金田珠宝行和番意珠宝商行抽查的4件钻石饰品,按照标准规定≥0.20克拉的钻石,应明示钻石级别,但企业未予明示。经检验,这4件钻石的净度级别均为平共处“P”级,具有明显的瑕疵。省工商局消保处负责人表示,这种隐瞒商品级别的行为,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并可能给消费者造成经济损失。另外的问题就是饰品质量称量不准确,饰品质量是出现买卖纠纷时确认争议对象的有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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