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熔硬币做首饰属违法行为

日期:2008/07/15 来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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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商贩为了赚钱,将硬币高温熔化打造成首饰后,在街头高价兜售给市民。据了解,故意损毁人民币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可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

   13日9时,市南城管执法人员巡查到团岛四路时,看到在人行道上围了很多人,一名女青年正在向市民介绍她制作的首饰。这些首饰既有戒指项链,又有耳环,而在女青年的包里还放着一元、五角和一角的硬币。这名女子说,这些首饰所采用的原料都是真正的硬币,保证不会褪色,表面看起来像白金的戒指是用一元硬币做的,黄色的耳环是用五角的硬币打造的,由于做工精细,每个售价在20元左右。因为比较新奇,所以周围有很多市民都比较感兴趣,不少市民掏出钱来购买。执法人员立即制止了她这种占路经营和破坏人民币的违法行为,没收了她的制作用具,并对其进行了处罚。

   据了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在人民币上打孔、剪割、熔炼等9种行为均属违法。对于故意毁损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罚款。而对于其他毁损人民币以牟取利益的行为,可由工商等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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